一桩重审多次仍维持原判的晚清冤案

同治十二年,也就是1873年,浙江余杭出了一个命案。

死者叫葛品连。他原本突然病重,没过多久便去世了。家里人见尸体出现异常,怀疑不是正常死亡,于是报到余杭县衙,请官府验尸。事情到了县衙以后,很快出现了另一个名字:杨乃武。

1901年保定清代公堂场景明信片

杨家没有停下来,继续进京申诉。经过多次奔走,这桩已经在浙江审过多轮的案件,最终获准交由北京刑部重新审理。

刑部重新检查了整个案件最基础的那个问题:

葛品连到底是不是被毒死的?

托马斯·柴尔德1875年拍摄的北京前门城楼与城墙。照片与案件进京申诉、刑部重审处于同一时期,用于呈现当时北京的真实城市环境。

葛品连已经下葬多年,刑部最终决定开棺复验。因为此前所有关于“通奸”“买毒”“下毒”“谋夫”的说法,都有一个最基本的前提:葛品连必须真的是中毒而死。

如果这个前提不存在,后面的故事再完整,也失去了最重要的基础。

开棺复验以后,没有发现原来认定的中毒根据。刑部最终认定,葛品连并非被毒杀。

余杭杨乃武与小白菜奇案展示馆内的现代案件情景复原

重新审查整个案件时,刑部认为,最初对尸体是否中毒的误判,引出了对毕秀姑的刑讯;毕秀姑在刑讯下作出虚假供述,又牵出了杨乃武。此后口供和证词不断叠加,最后让两个人被判成死罪。

这桩已经被一次次维持的案件,到这里终于翻了过来。

刑部还重新调查了一些后来广为流传的说法。比如,有人认为刘锡彤是不是早就和杨乃武有私人仇怨,所以故意整他。但根据后来对刑部档案的整理,杨乃武与刘锡彤都否认在此案以前存在私仇,刑部也没有找到足以证明这种说法的根据。

杭州公布的杨乃武墓市级文物保护单位标志

杨乃武与毕秀姑究竟有没有人们一直传说的奸情,刑部同样重新调查过。查阅案卷、审讯相关人员以后,也没有找到能够证实二人通奸的证据。

这个后来被小说、戏曲和影视作品越讲越复杂的故事,真正翻案的时候,查的还是几个很普通的问题:尸体到底有没有毒,最开始的验尸可靠吗,口供是在什么情况下出现的,证人的说法能不能成立。

光绪三年,刑部对案件作出最终处理。杨乃武和毕秀姑没有按照原来“合谋毒杀葛品连”的死罪处置,最初承办以及后来参与审理的多名官员,也因为此案受到革职等处分。

1917年8月20日《申报》刊登的戏剧《杨乃武》广告

从1873年葛品连死亡,到案件最终翻过来,已经过去了三年多。这三年里有过验尸,有过口供和证词,也有县、府、省一级的审理和复核,案件甚至被重新审过很多次。

可最早形成的那个判断,一直维持到了刑部重新打开那口已经埋入地下的棺材。

余杭安乐山慧定法师墓塔,照片摄于2022年。杭州本地资料记载,小白菜毕秀姑出狱后出家,法名慧定;该墓塔属于其后世纪念遗存。

棺材打开以后,整个案件最基础的那个前提,没了。

而那份曾经一次又一次得到维持的判决,也没有成为这桩案子最后的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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