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为一个白薯,能惹出多大的乱子?

嘉庆十三年五月初九

这天午后,一个叫做敏学的人在家喝完酒后,一时兴起打算出门去剃个头,因为天气炎热,他没穿上衣,带着一名家丁就上了街。

行至炒豆胡同时,遇见一个小贩在街边摆摊售卖白薯,敏学心里纳闷儿,这个时节哪有新鲜的白薯卖?于是借着酒意,上前呵斥小贩售卖假货,欺市诈民。

小贩常年在街头摆摊,对这种事情已经是见怪不怪,也没有争执,反而主动递出一块白薯,让敏学查验。

敏学接过一看,还真是白薯,但是并没有就此收手,反而觉得自己在路人面前丢了脸面,顿时恼羞成怒,当场将白薯狠狠摔在地上踩烂,还抬脚踹翻了小贩的摊位,当即就要转身离去。

那小贩见状便上前阻拦,你说我卖假货,我不挑你的理,现在你都查验属实了,还如此这般,你不能走,你得赔偿我的损失。

可能是平日里跋扈惯了,敏学沉默片刻后,非但没有赔偿,竟然当场令随行家丁围殴小贩,路人见状皆吓得四散躲避,当然也有好心的旁观者跑到附近的步军统领衙门报了案。

很快,衙门里的兵丁就闻讯赶来,但此时敏学的嚣张气焰彻底爆发,见到官差到来,非但没有收敛,反而当众喝骂官差,还让随行的家丁回去叫人,打算来个大乱斗。

那些兵丁看见此人竟敢如此嚣张,立步上前将他围了起来,要把他抓到衙门去审问。

但是敏学此时非但不惧,反而当众喝骂官差:我乃是皇室宗亲,正儿八经的“黄带子”,你们没资格审问我!

那些兵丁见状也不敢贸然上前擒拿,只能使出嘴遁之术,让敏学跟他们回去接受调查。

敏学以为官差是畏惧自己的身份,更加有恃无恐,就在此时他的家丁也带着人过来了,他竟然当场带领这一众家丁,不由分说就对兵丁拳打脚踢。

几名兵丁猝不及防,被打得四散逃窜,敏学仍不肯罢休,随即带着家丁一路追打几人,一直追到了步军统领衙门堆拨房内。

此时堆拨房内还有其他值班兵丁,敏学仍没有就此罢手,反而率领家丁堵在门口,用木棍、石块肆意打砸门窗,还将屋内存放的军械枪架全部推倒砸烂,一通打砸过后,敏学才带着家丁心满意足地离去。

不久之后,步军统领衙门的长官听闻此事,他也不敢招惹宗室人士,便将此事的详细经过写成密折,上报给了嘉庆皇帝。

嘉庆听闻此事后,那是非常生气,他本身就对那些整天无所事事的宗室人员十分反感,现在还出了这档子事,便立刻下令让宗人府宗令仪亲王永璇和刑部尚书秦承恩联合会审此案。

这两人在接到命令后,都是一个头两个大。

仪亲王永璇,生性圆滑、处事畏缩,既不想得罪同族宗室,也不想被嘉庆帝指责袒护皇族,所以他选择了一个很聪明的做法,在会审过程中,全程不发表任何意见,问什么都是好、是,意思很明显,你们刑部看着办,我不背锅。

而刑部尚书秦承恩呢,是一个长期在官场摸爬滚打的老油条,他误以为永璇的不作为,是代表嘉庆帝不想开罪皇族的隐性态度,刚好他也想借此机会讨好宗人府的王公权贵,所以他自然也是能判多轻就判多轻。

按照此前敏学的做法,按照大清律例最少也要判处三年徒刑,甚至流放,但在这二位的一通操作下,敏学最终只被判杖责二十五大板、圈禁在家九个月、罚俸一年、赔偿堆拨房的全部损毁财物就完事了。

案子结了,很快二人就将案情整理成册,上奏给了嘉庆帝,报告中说:

敏学当时并不知道上前劝阻的是官方执法人员,以为他们是偏袒小贩的普通路人,双方只是因为一时情绪激动,才动的手,念其是初犯,所以对其从轻发落。

对敏学打砸堆拨房的罪行,更是进行了堪称创造性的洗白,声称敏学只是到堆拨房找寻被打失踪的同伴,见屋内没人答应,不得已才用手扳住窗户往内查看,而堆拨房的建筑年久失修、腐朽松动,窗户顺势就脱落下来。

至于枪架为什么被推到,则是官差看到有人擅闯,上前擒拿时,与敏学挣扎碰撞,不慎碰倒的。

嘉庆帝收到他们的奏折后,简直红温到了极致,他们是拿朕当傻子糊弄呢!

第一,如果敏学真的不知道上前劝阻的是官方执法人员,为什么在冲突结束后,不选择直接回家,反而特意追打官差到堆拨房?

堆拨房是官方执法机构,门口有明确的标识公示,敏学既然能找上门来,不可能不知道对方的官差身份。

第二,敏学如果真的是找人论理,为什么不直接走进屋内,反而站在窗外使劲扳窗户?即便堆拨房的门窗真的年久失修,又怎么可能因为一个人轻轻掰一下就脱落了?

更可笑的是,枪架是固定在地面上的,又那么重,怎么可能仅仅因为挣扎碰撞,就被整体推倒砸烂?

第三,朝廷律法规定,只有盗窃、抢劫这类有明确次数区分的犯罪,才有初犯、再犯、三犯的量刑区别,剩下的斗殴、滋事、妨害公务等重罪,只要实施了犯罪行为,就必须按律处置,怎么能因为是初犯就凭空减刑?

 他质问道:如果此案中有人被打死,你们也打算用初犯的借口给他脱罪吗?

所以他立刻做出批示:此案宗人府与刑部有心市恩,故意洗刷开脱,朕很清楚,你们就是怕得罪宗室王公,所以共同欺瞒朕,卖法徇情。

在嘉庆帝看来,如此荒唐的判决,很明显就是宗人府和刑部有意偏袒,故意为其洗罪开脱,如果连冲击官署、殴打官差这种重罪都可以被轻判,那么京城的宗室将会更加肆无忌惮,他现在要做的就是杀鸡儆猴。

很快,嘉庆直接推翻初审判决,亲自拟定了最终的判决文书:

主犯敏学革除其宗室身份,杖责四十大板,流放盛京,并且永远不得减刑。

至于两位徇私枉法的主审官,嘉庆也对其分别进行了处罚:

刑部尚书秦承恩,革去刑部尚书一职,降为翰林院编修,堂堂从一品司法大员,直接被贬为芝麻绿豆级的闲职。

宗人府宗令仪亲王永璇,被公开点名斥责,考虑到他是嘉庆帝的胞兄,只是罚俸三年,没有进一步重罚。

敏学案结束后,嘉庆借着此案的余威,连续出台了一系列针对性政策,打算彻底解决京城宗室的问题。

不仅亲自撰写了《宗室训》,下令由宗人府、刑部联合修订《宗人府则例》,还下令在盛京小东门外修建专门的宗室营,将京城品行不端、有过滋事记录、屡次被举报的闲散宗室,强制迁移到盛京,并派官兵全程严加管束。

敏学案不只是一个偶然发生的事件,它更是一面镜子,一面映照清代中期政治、司法、社会、制度全面沉沦的镜子。

此案过后,嘉庆帝虽然进行了持续多年的宗室整肃,但终究无法撼动制度根源,到了晚清,宗室更加腐朽、司法更加不公、民怨持续沸腾,曾经的盛世荣光彻底消散,清王朝最终在革命的浪潮中走向覆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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